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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条件

编辑:徐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2-10

对于单位、个体工商户(以下简称“企业”)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,实行分类管理。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纳税人按本办法申请后,经批准认定的为一般纳税人。

1.工业企业

(1)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;

(2)年应税额虽未超过100万元,但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工业企业;

(3)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,预计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的新办工业企业。

2.商贸企业

(1)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;

(2)特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; (3)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;

(4)成品油零售加油站;

(5)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,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,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;

(6)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,人员在50人以上,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,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80万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;

(7)年应税额超过180万元的其他商贸企业(属于本条第(四)款范围的除外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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