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

176-0250-1825

增值税税负率的计算与比较

编辑:徐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06-10

一、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

某时期增值税“税负率”=当期“应纳税额”累计数÷当期“应税销售额”累计数

二、影响增值税税负的因素

(一)核算因素

通过以上公式我们来分析一下应纳税额:

应纳税额=当期销项税额-当期进项税额

从公式中可知,当期进项税额越多,应纳税额就越少,进项税额是影响应纳税额大小的重要因素之一。

再看看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:

当期进项税额=当期纳税人购进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+上期留抵税额-进项税额转出

从公式中可以看出,我国是实行购进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,也就是说,只要企业购进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不论是否实现销售,其进项税额全部从当期实现的销项税额中扣减(全面营改增以后试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,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,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,年抵扣比例为60%,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%)。

所以进项税额的抵扣与销售收入实现之间缺少配比性,排除季节性原因外,这是造成很多企业“零”税负率或低税负率的重要原因。那么,要想实现增值税税负的真实性与配比性,除非在进项税额的抵扣上与应税收入的实现相匹配,而现实操作中这一点几乎不可能。

(二)经营因素

1、产品囊括的价值越多,增值税税负率越高

例如:一家生产空调的企业,如果空调的终销售价为5000元/台,生产空调可抵扣的成本是3000元。如果公司采用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,那么,增值税税负会有什么区别呢?

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在同一家公司;

一种是生产和销售分立。

方式一:交纳增值税(5000-3000)×16%=320元,税负为6.4%。

方式二:假设生产企业以4250元/台销售给销售公司,销售公司以5000元/台销售给客户,则:

生产企业:交纳增值税(4250-3000)×16%=200元,税负为4.7%;

销售公司:交纳增值税(5000-4250)×16%=120元,税负为2.4%

从以上不同经营模式中可以看出,价值链分割将会导致各个部分的税负下降,但整个价值链的税负是相同的。

因此,在比较不同企业的税负时,需要对两家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比较,不同的经营模式,税负不同属于正常现象。


上一篇:账薄按照外在形式来分

下一篇:企业上市前财务管理的常见方法

联系方式

选择专业时,如果犹豫不定,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,敬请致电,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。

  • 报名热线:176-0250-1825
  • 咨询老师:冯老师
  • 点击咨询:

友情连接:

关于我们|联系我们|网站地图

QQ咨询
在线咨询
在线报名
176-0250-1825
返回顶部